各街道辦事處,各相關單位:
現將《開展涉及營商環境建設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立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9月22日
開展涉及營商環境建設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罰款事項的決定》文件要求,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按照省、市政府、省司法廳、市司法局工作安排部署,現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涉及營商環境建設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專項清理,具體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各單位、各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結合國務院取消和調整罰款事項的有關精神,緊扣省第十三次黨代會關于加強法治環境建設的要求,全面徹底梳理涉及營商環境建設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持續優化我區法治化營商環境,為法治立山建設提供堅實制度保障。
二、清理范圍
此次清理的范圍是立山區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三、清理標準
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內容存在下列情形的,應當進行修改或者予以廢止:
1.涉及國務院決定取消和調整的罰款事項的;
2.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設定罰款事項的;
3.罰款事項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有違“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利于優化營商環境,或者有失公允、過罰不當的;
4.罰款事項可采取其他方式進行規范或管理的;
5.與優化營商環境規定不符,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
6.與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黑土地保護法》規定不一致、不銜接、不適應的;
7.與上位法律、行政法規等規定不一致的其他情形。
四、清理主體
清理工作堅持“誰制定、誰實施、誰清理、誰負責”的原則,做到應清盡清,應改盡改,應廢盡廢。
行政規范性文件由其實施部門按照程序實施清理。兩個或兩個以上部門共同實施的,由主要實施部門會同其他實施部門進行清理。
行政規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門負責清理;部門聯合制定的由牽頭部門負責組織清理。
五、結果報送
2022年9月25日前,將本部門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報告和表格報送至區司法局。
附件:1.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統計表;
2.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統計表;
3.行政規范性文件修改依據或者理由對照表;
4.行政規范性文件廢止依據或者理由對照表;
5.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統計表;
附件1
立山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統計表
填表單位:(蓋章) 聯系人: 電話: 填表時間:
納入清理范圍的區政府 行政規范性文件 | 總計 件 | ||
清理意見 | 序號 | 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名稱 | 備注 |
擬廢止的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合計 件) | |||
擬修改的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合計 件) | |||
擬失效的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合計 件) | |||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
附件2
立山區政府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統計表
填表單位:(蓋章) 聯系人: 電話: 填表時間:
處理結果 | 數量 | |
擬廢止的區政府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 | ||
擬修改的區政府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 | ||
擬失效的區政府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 | ||
附件3
《 》修改依據或者理由對照表
原條款 | 修改內容 | 依據或者理由 |
附件4
立山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廢止依據或者理由對照表
序號 | 行政規范性文件名稱 | 依據或理由 | 廢止后替代執行的相關規定 |
附件5
區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統計表
填表單位:(蓋章) 聯系人: 電話: 填表時間:
處理結果 | 類別 | 數量 |
擬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 區級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 |
區級政府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 | ||
合計 | ||
擬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 區級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 |
區級政府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 | ||
合計 | ||
擬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 區級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 |
區級政府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 | ||
合計 |